云南职工医保一年报销上限为25万元。
住院费用报销
- 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10万元和15万元。
- 超出部分报销比例:
- 0-4万元:报销85%
- 4-8万元:报销90%
- 超过8万元:报销95%
- 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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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0元、40元、60元。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10个百分点,最高可报销70%。
- 支付限额:全省普通门诊自然年度支付限额统一为6000元,超过支付限额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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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病:
- 慢性病:包括26类疾病,如精神病、癫痫、帕金森氏病等。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可由统筹基金报销80%左右,每年最高报销2000-5000元左右。
- 特殊病:包括6类疾病,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门诊就医按照住院待遇享受统筹基金报销。
其他费用报销
- 门诊特殊检查:如磁共振、CT、彩超等26项特殊检查项目,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 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按住院待遇报销。
总结
云南职工医保一年报销上限为25万元,包括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的报销。住院费用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按不同比例报销,超出部分也有相应的报销比例。门诊费用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特殊检查和门诊急诊抢救,都有相应的报销标准和限额。这些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