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贵州省最新医保缴费退休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退休医保待遇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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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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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2025年及以后退休的职工,需满足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贵州省内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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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过渡政策 :2017年1月1日前参保的退休人员,若2030年1月前退休,将实行6个月/年延长政策,最终过渡到总缴费年限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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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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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参保人员 :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含补缴)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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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参保人员 :省外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总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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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享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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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缴费
退休后未达年限的职工可选择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按退休时当地平均工资的80%(统账结合人员)或4.8%(单建统筹人员)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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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可选择以在职职工身份继续缴费至最低年限,期间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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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居民医保
未达年限且不愿缴费的职工,可申请转入居民医保,按居民医保政策享受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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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补缴基数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8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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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4月起可通过“贵州医保”APP线上办理参保/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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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2025年2月18日起,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计算方式调整,2025年底前实施。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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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年限人员 :需按政策规定补缴,补缴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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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 :退休年龄低于规定缴费年限的,需延长缴费至满足条件。
以上政策综合了参保时间、缴费年限及地区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符合条件并选择合适待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