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25年,女20年
根据达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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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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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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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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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需在退休后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例如,某人退休时累计缴费18年(含5年视同缴费),则需再缴费7年(含1.5年实际缴费)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二、缴费年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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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以及2000年12月24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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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自2000年12月25日起参保并缴费的年限。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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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年限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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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最低缴费年限,从享受基本养老金之月起6个月内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缴费的,从缴费次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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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选择继续按月缴费至达标年限,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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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将退休人员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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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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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需同时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情形除外。
以上信息综合了达州市最新政策及全国统一标准,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