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遂宁市医疗保障政策,门诊年度报销的办理方式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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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自2019年1月1日起,遂宁市门诊医药费已实现 直接在医院刷卡即时结算 ,参保人员无需再到医保局报销门诊费用。个人账户用完后,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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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报销(特殊情况)
若因系统延迟或特殊原因未实现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可凭以下材料到 医保经办窗口 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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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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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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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费用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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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底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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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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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材料清单(非即时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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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单(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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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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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证明(急诊情况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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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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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或《市医疗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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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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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部分材料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具体以医保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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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
报销时需提供原件,医保部门会直接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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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若对报销流程或材料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医保部门咨询电话(如船山区0825-5182509等)。
常规门诊费用无需再到医保局报销 ,但特殊情况下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