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参保人员在山东住院时,可通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或先垫付后回江苏报销两种方式。关键亮点包括:①提前备案可享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全额费用;②报销比例按江苏政策执行,但需注意山东的医保目录范围;③急诊等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备案。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
-
备案是核心步骤
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均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江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填写山东就医地信息。急诊入院可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 -
直接结算流程
选择山东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如三甲医院),持江苏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入院,出院时仅支付自费部分。结算时,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山东目录、报销比例按江苏标准执行。 -
垫付后报销材料
若未备案或医院未联网,需保存好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原件,回江苏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通常需9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
报销比例差异
长期居住备案者与江苏本地报销比例一致;临时外出(如转诊)可能降低10%-20%,急诊备案后不降比例。起付标准按江苏规定,但山东的医疗服务项目可能影响实际报销金额。
提示:建议优先选择联网医院并提前备案,避免垫资压力。若对目录差异有疑问,可咨询江苏医保服务热线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