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医保的报销额度和比例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及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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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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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无统一标准,但年度累计起付线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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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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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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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45%-65%(具体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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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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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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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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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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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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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4000-20000元,叠加病种可增加50%限额,但累计不超过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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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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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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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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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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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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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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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6%、退休人员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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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9%、退休人员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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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92%、退休人员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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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总限额为24万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三、其他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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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诊疗项目
- 需先自付10%,余下部分按甲类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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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低保、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享受门诊分娩无起付线等优惠政策
四、年度支付限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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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4万元,含统筹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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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5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