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2025年新疆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未提前备案的医疗费用仍可事后补办,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补办备案后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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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前补办
参保人员可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补办异地就医备案,需选择“入院/就诊前”作为备案起始时间。补办成功后,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将自动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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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结算后补办
若已自费结算出院,可按参保地规定补办备案手续,之后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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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要求
补办备案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居住证(长期居住人员)或转院证明(转院未完成者)等材料,具体以参保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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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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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自费结算后可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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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起始日期可提前5天,门诊结算前或住院5天内补办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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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内可变更或取消,变更可通过“枣庄医保”等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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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报销时效
若未及时备案导致医疗费用无法直接结算,需自费垫付后再申请手工报销,可能产生自费差额。
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参保地医保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可能支持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