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以下中药饮片及制品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一、明确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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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药材类
阿胶、白糖参、朝鲜红参、穿山甲(醋山甲/炮山甲)、玳瑁、冬虫夏草、蜂蜜、狗宝、龟鹿二仙胶、哈蟆油、海龙、海马、猴枣、蜂胶、羚羊角尖粉(羚羊角镑片/粉)、鹿茸(粉/片)、马宝、玛瑙、牛黄、珊瑚、麝香、天山雪莲、鲜石斛(铁皮石斛)、西红花(番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紫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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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脏器类
各类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及胎、鞭、尾、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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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类
破壁饮片、超微粉、纳米饮片(因加工改变性质)。
二、需注意的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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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的饮片 :单独使用或全方使用均不予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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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乙类饮片 :如人参、枸杞子等,虽在医保目录但需先行自付20%后支付。
三、医保支付范围补充说明
医保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分为甲类(全额报销)、乙类(自付20%后报销)和丙类(自付80%后报销)。部分经典名方或特殊制剂可能通过谈判调整报销比例或纳入自费药品。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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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前咨询 :就诊时告知医生药品分类,避免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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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部分替代品可能纳入医保,如人参可考虑党参、黄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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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制剂 :本院160种制剂中,145种为乙类(自付20%),14种未入医保。
以上信息综合自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及权威医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