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未提前备案的,仍可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手续,选择直接联网结算报销。但未备案情况下,报销比例会降低,仅为合规医疗费用的50%左右,具体金额以实际政策为准。
具体政策说明
未备案的报销比例
- 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未备案的报销比例为合规医疗费用的50%左右,低于备案后的报销比例(75%-65%)。
- 四川省内的部分市州(如重庆市、贵州省全域及云南省部分城市)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联网结算。
补办备案流程
- 参保人可在出院结算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补办备案。
- 线上渠道: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宜宾市医保局官网等办理;
- 线下渠道: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
- 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就医相关证明(如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
- 补充材料(如急诊证明或转院转诊证明,如适用)。
报销注意事项
- 未备案的报销需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内进行;
- 部分特殊药品或治疗项目可能无法报销,建议提前咨询医保部门。
温馨提示
如需提高报销比例,建议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建议在就医前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以免影响报销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