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发现单位未缴纳医保,可通过协商补缴、行政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权,必要时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行补缴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作为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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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与补缴条件
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导致退休年限不足的,员工有权要求其补缴(含滞纳金),个人仅需承担个人部分。若单位已注销或无能力补缴,退休人员可按灵活就业标准自行补缴,费用按上年度社平工资比例计算。 -
维权三步走
- 协商优先:与单位沟通补缴,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
- 行政投诉:2024年前欠费向医保局投诉,2024年后向税务部门投诉;
- 法律仲裁: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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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保障医疗待遇
若无法补缴职工医保,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虽待遇较低但能覆盖基础医疗需求,避免“裸奔”风险。
提示:尽早处理补缴问题,保留劳动关系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或社保机构,确保退休医疗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