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南阳市异地就医政策调整,报销比例分以下情况执行:
一、备案人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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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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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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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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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报销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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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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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治疗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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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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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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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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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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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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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5.5万元,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800元,60-70岁退休人员7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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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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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本地标准执行,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补传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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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2025年3月1日前参保的退休人员,起付标准降低至600元,其他条件与在职职工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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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未及时备案的异地就医按当地医院支付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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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职工和退休人员15万元以下部分报销80%,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95%,一级医院97%。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注意调整后的起付线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