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类型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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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普通门诊政策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60% ,不设起付线和单次报销限额,年度报销限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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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报销
- 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 35% ,低于35%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补齐。
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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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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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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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70%,70岁以上退休人员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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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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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首次住院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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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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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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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内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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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万元至4万元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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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113万元)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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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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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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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门诊特殊病、重大疾病等高额费用可额外获得80万元/年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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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域外住院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70%)。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场景和人群的保障需求,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