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政策,抚州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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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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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较参保地降低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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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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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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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医地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待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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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00元起付线,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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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无起付线,9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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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或转诊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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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报销比例最高降低20%(如城乡居民医保临时外出报销比例下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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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跨省转诊个人先行自付比例10%,未转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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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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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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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88%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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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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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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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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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特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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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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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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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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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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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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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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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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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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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降低至600元,80周岁以上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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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在就医地完成备案,回参保地申报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江西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具体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