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宁波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提前备案的,可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手续,但报销比例将下浮20%。若因急诊未备案,可先垫付后凭材料回甬手工报销,但流程较繁琐且待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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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备案的核心规则
跨省异地就医时,若未提前备案但需住院治疗,可在出院结算前补办本次住院的备案登记,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标准下浮10%(转诊或急诊)或20%(非急诊未备案)。例如,转外就医补备案后,报销比例较宁波本地下降10个百分点。 -
急诊未备案的特殊处理
突发急诊就医无需提前备案,可直接结算。若因系统原因结算失败,需保留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宁波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但报销比例可能进一步降低。 -
长期异地居住的事后补救
长期居外人员若未提前备案,需补交异地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暂住证等)并办理备案,备案生效后次月起方可享受待遇,且备案期间临时回宁波就医的报销比例下浮10%。 -
补备案的办理渠道
通过“浙里办”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申请,或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宁波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需注意跨省转诊备案需由宁波指定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开具转诊证明。
提示:补备案虽可行,但待遇低于提前备案。建议通过“浙里办”APP提前完成备案,或确认就医医院已接入全国异地结算平台,以减少自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