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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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缴费年限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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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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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满20年
达到上述年限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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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退休人员
- 2001年6月30日前退休 :医保缴费年限不作规定,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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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如男性不足25年/女性不足20年),需按以下方式处理:
- 补缴要求 :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补缴年限计入总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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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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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后缴费年限仍不足2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25年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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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需满足父母一方持有居住证且缴纳社保满1年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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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最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