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营口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未备案的情况可以事后补办,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补备案后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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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前补办备案
参保人员需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时需选择“入院/就诊前”作为起始日期。补办成功后,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将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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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备案
若为临时外出人员,可在住院前、住院中或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备案起始日期可提前5日,符合条件即可直接结算。
二、自费结算后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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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补办备案
若已自费结算出院,可补办备案手续,然后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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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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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因急诊未及时备案的医疗费用,需回参保地后凭急诊证明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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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符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条件的,可在门诊结算前或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直接结算本次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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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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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未备案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自费,补办备案后按规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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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临时外出人员备案无时间限制,但长期居住人员需在住院相关手续办理前完成备案。
建议参保人员尽量在就医前完成备案,避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若已产生自费费用,可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咨询具体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