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其中中医院8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750元
-
一级医疗机构:500元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
-
报销比例
-
1万元以下 :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
1万-4万元 :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
-
4万-10万元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85%、10万-19万元90%
-
10万元以上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90%
-
-
特殊说明
-
门诊费用:普通门诊50%、退休人员70%
-
多次住院:从第二次起按当次起付标准的20%递减计算
-
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各段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
-
二、新生儿及儿童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
-
一级医疗机构:80%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三级医疗机构:60%
-
门诊报销:50%
-
-
门诊特殊病种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每年最高报销1600元(不同病种累计最高2000元)
-
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等重大疾病:按比例报销(成人/老年60%、学生/未成年人70%)
-
三、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差异
-
职工医保 :门诊起付标准600元,退休人员700元
-
居民医保 :门诊起付标准3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费用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院与医保部门按比例分担
-
大病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且连续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5年以上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