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月缴费基数4019元是2023年安徽省(含芜湖市、淮南市、宿州市等)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下限标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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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适用于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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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均以4019元为缴费下限。
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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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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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7%费率时,月应缴费约289.33元(含大病医疗救助基金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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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9%费率时,月应缴费约365.71元(含大病医疗救助基金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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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补征范围 :
- 2023年1-8月缴费基数高于2022年全省下限3832元但低于4019元的,需补缴差额。
三、政策依据
调整依据为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以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698.08元为基准,确定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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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上限 :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高于2022年全省上限19160元的,按20094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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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下限 :低于2022年下限3832元的,按3832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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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 :若参保人员信息有误,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官网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