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流程,上海职工医保可以转回老家,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应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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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流动就业 :需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满1年(部分地区要求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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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参保关系 :需在原参保地终止职工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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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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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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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新参保地医保机构审核通过后,职工医保关系将转入新参保地,从次月开始享受当地医保待遇。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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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医疗保险转移后,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可按新参保地政策报销,但需在转入地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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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差异
新参保地医保缴费基数可能低于上海,导致个人账户待遇降低,具体以新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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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若超过3个月未参保缴费,原参保地医保将中断,需重新参保后才能转移。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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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办 :有接收单位时,由单位统一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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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 :无接收单位需个人办理,建议通过线上渠道提交材料。
若转移过程中遇到阻碍(如新参保地拒绝接收),建议及时联系两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