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居民医保报销比率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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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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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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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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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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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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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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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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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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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二、特殊群体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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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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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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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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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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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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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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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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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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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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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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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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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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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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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2万-3万元 :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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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3万-4万元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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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4万-5万元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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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5万-15万元 :报销8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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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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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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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自付30%,统筹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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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可再报销25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具体报销比例以实际参保政策和医疗机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