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舟山,社保基数 16100 元时,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体计算如下:
-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假设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8020 元(实际数值每年会有变化),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这里假设平均缴费指数为 1(实际情况因人而异),那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 8020×1 = 8020 元。若缴费年限为 30 年,基础养老金 =(8020 + 8020)÷ 2 × 30 × 1% = 2406 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每月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额 = 社保基数 16100×8% = 1288 元。假设缴费 30 年,不考虑利息等其他因素,个人账户储存额 = 1288×12×30 = 463680 元。若退休年龄为 60 岁,计发月数为 139,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 = 463680÷139 ≈ 3336 元。
- 每月领取养老金总额:每月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2406 + 3336 = 5742 元 。这只是一个大致估算,实际情况中,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会变动,个人账户储存额会因利息等因素变化,平均缴费指数也因人而异,且养老金计算还可能涉及过渡性养老金等(视参保人员具体情况而定)。
浙江舟山社保基数 16100 元,在假设条件下估算养老金每月约 5742 元,但实际领取金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精确计算,建议关注当地社保政策及咨询社保部门以获取更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