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社保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存在明确的上限和下限限制,具体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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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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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7660元(2024年数据,可能随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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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1530元(2024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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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行范围 :2420元≤单位缴费基数≤1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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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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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7270元(2024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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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1940元(2024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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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行范围 :单位代扣金额通常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0%-300%(如1940×80%=1552元,1940×300%=5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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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2600元的合规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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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12600元超出了金华市单位缴费基数的上限7660元,不符合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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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 :若以12600元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则单位代扣金额可能低于1940元(如12600×80%=10080元),但个人实际缴费比例仍按18%执行,单位需补缴差额(如12600×18%-1940×8%=1848元)。
三、可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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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规风险 :若单位强行以12600元作为缴费基数,可能面临社保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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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权益影响 :单位可能通过降低其他险种缴费比例(如医疗保险)来平衡总缴费额,但需符合政策规定。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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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基数 :建议单位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申报,避免人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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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确认 :若对基数有疑问,可向金华市社保部门(0579-12333)咨询最新政策。
(注: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金华市社保政策,具体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