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医保政策,医保停保后个人账户余额的取出需符合特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无法直接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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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前
若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个人账户余额将无法直接取出,需等到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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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出国定居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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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继承人可向社保机关申请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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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户籍迁出(含港澳台)可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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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户籍无法转移的,可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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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用余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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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停保期间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用于门诊、住院、转院、急救、转诊等医疗费用报销,但无法直接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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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可持医保卡在定点药店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药,直至余额用尽。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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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状态 :停保期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仅限医疗费用报销),但无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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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 :医保账户资金禁止套现,若发现违规操作,账户可能被冻结,影响后续医疗费用报销。
建议办理停保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