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职工医保需累计缴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若退休时未达年限,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
年限构成
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参保后按时足额缴费的年限,太原市要求至少10年。
- 视同缴费年限:1999年医保制度实施前的连续工龄、军龄等,经认定后可累计。
-
补缴规则
- 退休时差额可一次性补缴(按退休当年基数计算),或按月延缴至达标。
- 补缴仅计算年限,不享受补缴期间的医保报销权益。
-
特殊群体处理
-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规则一致,年限合并累计。
- 退役军人:军龄计入视同缴费年限,需提供退役档案证明。
-
注意事项
- 断缴超3个月需重新连续缴满6个月恢复报销,断缴期不纳入累计。
- 异地转入年限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确保数据同步。
建议临近退休人员提前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核对缴费记录,避免影响待遇。 若选择补缴,尽早规划资金以减少退休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