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铁路医保在药店购药的新规定如下:
一、医保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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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支付范围
铁路职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可享受直接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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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二次补助
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按60%比例二次补助,无需额外手续。
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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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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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上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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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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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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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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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
三级及以上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5%;二级医院200元,85%;一级及以下医院50元,85%。
三、铁路医保卡使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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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定点医疗机构 :
铁路职工在铁路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可直接按80%报销,且不再享受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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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定点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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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前 :部分药品(如甲硝唑)可通过医保卡报销,但存在过渡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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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后 :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医保药品需扫码(药品追溯码)后才能结算,未扫码药品将无法通过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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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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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追溯码要求 :
药品需标注追溯码,参保人需通过医保平台实时上传,实现“一药一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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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
不同城市对医保药品目录、报销比例等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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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影响 :
部分药品因政策过渡期可能暂停报销,需关注医保局最新通知。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调整及部分地区特殊规定,建议铁路职工关注12333医保热线或当地医保官网,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