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清退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情形
医保个人账户清退适用于以下情况:
-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等停止享受医保待遇且未办理清退;
-
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参保人员因户籍注销、转出、学籍注销、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等原因终止参保。
二、所需材料
不同情形需提供不同材料:
-
死亡人员 :
-
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数据共享无法查询需提供承诺书及死亡时间佐证);
-
-
主动放弃参保 :
- 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承诺书;
-
其他原因终止参保 :
- 户籍注销证明、转出证明、学籍注销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 :
-
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或委托单位代办;
-
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
-
审核办理 :
-
经办机构审核材料齐全性,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清退,出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确认单》;
-
逾期未办理的,个人账户余额将转移至未注销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
-
资金结算 :
-
支取方式:
-
死亡人员: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继承人;
-
主动放弃参保:余额归个人所有。
-
-
四、办理时效
-
死亡人员 :需在死亡后60日内办理;
-
其他原因 :需在终止参保后及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与参保信息一致,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时需提供可靠佐证;
-
地址变更:参保人员户籍或工作单位变更时,需同步办理医保账户变更手续;
-
代办要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以上流程及材料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建议办理前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