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个税新政策,浙江嘉兴地区社保基数为7300元时,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工资收入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
-
起征点 :5000元
-
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10 210
二、具体计算步骤
-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7300元(社保基数) - 5000元(起征点) = 2300元
注:假设五险一金为0元,实际需根据具体缴纳金额调整。
-
查找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23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2300元 × 10% - 210元 = 275元
三、注意事项
-
五险一金的影响 :若实际缴纳的五险一金金额超过0元,需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例如,若五险一金共缴纳8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7300 - 5000 - 800 = 1500元,应纳税额为1500 × 10% - 210 = 45元 。
-
政策时效性 :以上计算基于2018年税法,若当地政策有调整(如社保基数变化、专项附加扣除等),需以最新规定为准。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或税务APP查询最新个税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