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原国家医保局)的部门设置及职能如下:
一、主要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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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处理、会议组织、人事管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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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司(规划财务和法规司)
拟订医疗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法规草案起草、合法性审核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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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科
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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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服务管理司
拟订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医保目录准入、异地就医结算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药品、医用耗材经济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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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
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监督招标采购及配送结算,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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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司
建立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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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设置差异 :早期网传的8个部门设置(如协议及法规司、内控监管司等)属于猜测,与实际职能科室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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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机构设置 :市医保局等地方机构在职能上可能根据地方政策有所调整,例如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等具体职能划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疗保障局官网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