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全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中国为了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两项制度,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
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
- 学生儿童:在校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以及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 劳动年龄段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16周岁以上居民。
- 老年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
筹资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主要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个人缴费:参保居民需要按年度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政府补助: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以减轻个人缴费负担。补助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保障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为参保居民提供以下基本医疗保障:
- 门诊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由各地确定。
- 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并设置年度报销封顶线。
- 大病保险:对参保居民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异地就医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 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以便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直接结算: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时,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垫付现金后再回参保地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有效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为实现病有所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