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社保基数6100元属于当地中等偏上水平,适用于工资收入介于上年度社平工资60%-300%之间的职工,需按此基数缴纳养老(个人8%/单位20%)、医疗(个人2%/单位10%)等五险一金,具体分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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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判定
宁波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通常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划定。6100元若处于该区间,则需按实际工资申报;若低于60%或高于300%,则分别按下限或上限执行。 -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 养老保险:个人缴8%(488元/月),单位缴20%(1220元/月);
- 医疗保险:个人缴2%(122元/月),单位缴10%(610元/月);
-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仅承担失业0.2%(12.2元/月),单位合计缴2.6%(158.6元/月);
- 公积金:个人与单位各缴12%(732元/月),合计14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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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账与福利影响
基数6100元直接影响医保账户金额、养老金累计额度及公积金贷款上限,长期缴纳可保障医疗报销比例和退休待遇。
建议企业及职工定期核对缴费明细,确保基数调整与工资变动同步,以充分享受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