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宿迁,若社保缴费基数为 10300 元,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受多种因素影响,难以直接给出确切数字,但可通过养老金计算公式来大致估算。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一般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可能存在的过渡性养老金构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各部分的计算方式:
-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 ×(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缴费年限 ×1% 。其中,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每年会有所调整,例如宿迁 2024 年的计发基数为 8785 元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指个人历年缴费工资与对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假设您的平均缴费指数为 1(以社保基数 10300 元持续缴费,该指数会受实际工资变动及全省平均工资影响),缴费年限为 30 年,以 2024 年计发基数为例,基础养老金 = 8785×(1 + 1)÷2×30×1% =2635.5 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退休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 ÷ 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个人缴费部分积累而成,若社保基数 10300 元,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8%,每月进入个人账户金额为 10300×8% =824 元。不同退休年龄对应不同计发月数,如 60 岁退休计发月数为 139,55 岁为 170。假设您 60 岁退休,缴费 30 年,个人账户余额为 824×12×30 =296640 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 296640÷139≈2134.1 元。
- 过渡性养老金:199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参保的人员,退休时会有过渡性养老金。1995 年底前参保,2024 年 1 月 1 日后退休的,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 × 本人 1995 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1995 年底前缴费年限之和 ×1.2% 。1996 年 1 月 1 日后参保,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 × 视同缴费指数 × 本人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1.2% 。由于不清楚您具体参保时间及视同缴费情况,暂无法计算。假设您 1990 年参保,1995 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 0.8,1995 年底前缴费年限为 6 年,以 2024 年计发基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 8785×0.8×6×1.2% =497.8 元。
若您是 1990 年参保,60 岁退休,缴费 30 年,平均缴费指数 1,按上述数据估算,每月养老金约为基础养老金 2635.5 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 2134.1 元 + 过渡性养老金 497.8 元 = 5267.4 元 。但实际养老金会因每年计发基数调整、个人工资变动、缴费年限等因素而不同,具体金额以当地社保部门核算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