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在不同时期存在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0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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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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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工资上限为 1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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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工资下限为 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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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包括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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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档次
- 设定12个档次(100-12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二、2022年调整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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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 调整为 22470元 ,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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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 下限仍为 2550元 ,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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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 调整基于江苏省统一规定,以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和60%为基准。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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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计算 :职工个人以 上年月平均工资 为缴费基数,若高于上限则按上限执行,低于下限则按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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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0.5%,个人缴费0.5%。
四、历史数据对比
年份 | 缴费基数上限(元) | 缴费基数下限(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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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日 | 16800 | 2550 |
2020年 | 16800 | 2550 |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 22470 | 2550 |
注意 :2025年1月15日发布的低权威性信息(上限19935元、下限3125元)可能与最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通过扬州市社保中心或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