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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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扬州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9,935元/月 ,下限为 3,125元/月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则按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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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0元的定位
18,800元 低于缴费基数上限(19,935元) ,因此属于扬州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允许的范围内,可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或企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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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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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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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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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医疗、工伤、生育)比例根据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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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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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3,125元),可能按下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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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包含计时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合法收入。
建议企业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情况申报,避免因基数过高或过低影响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