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规定,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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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盐城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 3368元/月 ,适用于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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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上限为 16842元/月 ,适用于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职工。
二、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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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平均工资挂钩 :上下限均与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每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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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申报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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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在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职工按实际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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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60%的按平均工资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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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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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公司16%、个人8%;
医疗保险:公司7.5%、个人2%;
失业保险:公司0.5%、个人0.5%;
生育保险:公司0.9%(含医保);
工伤保险:公司按行业比例缴纳,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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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认 :
若职工工资无法确定,以当地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某职工工资为19800元,需判断其是否超过上限:
- 假设2024年盐城市平均工资为12000元,则300%为36000元,19800元未超过上限,可按实际工资19800元申报。
建议职工关注盐城市人社部门每年发布的缴费基数调整通知,以确保申报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