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社保缴费基数16800元是 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 ,适用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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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基数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地区的企业职工,包括市区(如淮安主城区)和各县区,无区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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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根据江苏省统一政策,缴费基数上限按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则根据市、县区经济水平调整。2016年调整时,全省统一将上限设为16800元,下限为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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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参考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均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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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与单位一致的缴费档次(16800元),但其他县区可向下浮动至14496元。
注意 :该数据为历史数据,当前(2025年)的缴费基数标准可能已调整,请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