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停保所需资料及流程如下:
一、个人办理停保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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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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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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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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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视具体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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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本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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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招工备案表(单位办理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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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6周岁以下非本地户籍儿童需额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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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办理停保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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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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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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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招工备案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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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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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个人或单位需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如社区服务中心、社保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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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 填写《医疗保险停保申请表》,确保信息与身份证、医保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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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缴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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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停保手续并出具《停保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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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后,医保费用将停止结算,个人账户余额将退还(部分城市可能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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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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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时间 :通常需在每年年底前办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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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影响 :城乡居民医保按自然年度缴费,停保后次年需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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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跨省转移参保需提供转移接续手续。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