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市社保基数为19500元时,医保卡每月金额为390元。
1. 计算依据
黑河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因此医保卡每月金额为19500元×2%=390元。
2. 个人账户资金用途
医保卡内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包括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费用。
3. 政策背景
黑河市医保政策依据《黑龙江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改革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确保个人账户资金能够满足门诊医疗需求。
4. 注意事项
医保卡资金可结转使用和继承,参保人医保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时,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关系转移划转,也可申请一次性支取。
如需进一步了解医保政策或使用规定,可咨询当地医保管理部门或登录“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