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抚顺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享受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除沈阳30家指定医院外)免备案即可刷卡报销,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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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与适用范围
长期异地就医(如退休安置、常驻工作)需提交身份证、居住证明等材料,备案后长期有效,6个月内不可变更;临时异地就医(如旅游、急诊)大部分情况免备案,但沈阳30家医院需通过公众号或窗口备案。 -
结算规则与待遇
直接结算时,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按抚顺政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55%和45%,未备案手工报销比例下调10%。 -
特殊情形处理
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慢特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已实现省内异地持卡结算,覆盖18个病种;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异地定点药店和门诊使用。 -
操作提示
备案后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若自费垫付,需在出院后补备案方可手工报销。沈阳30家医院名单可通过“抚顺医保”公众号查询。
提前备案、选择定点机构、持卡结算,是异地就医顺畅报销的关键。如有疑问,可通过“抚顺医保”公众号或拨打当地医保中心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