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医保报销需前往定点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办理,关键亮点包括: 覆盖全市的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生育津贴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门诊统筹实行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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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辛集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医院等市直公立医院可直接结算,乡镇居民需在属地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办理。门诊统筹待遇覆盖鹿城街道的康维医院、利康医院等8家机构,省内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同样适用。 -
生育津贴条件
女职工需在河北省内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不含补缴),且不包含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医保关系转移前后费率一致视为连续缴费,生育后可申领津贴。 -
经办机构服务
辛集市医疗保障局(电话0311-83222369)提供政策咨询,异地就医可联系河北省医保局异地就医中心(0311-85518646),基金结算、稽核等业务有专线对接。
提示: 报销前确认单位是否属定点范围,生育津贴需提前核查缴费记录,门诊就医优先选择属地机构以享受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