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地区就业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时,可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实现医保权益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一、转移接续的适用范围
- 职工医保:参保人因跨统筹地区就业,且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二、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参保人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转入地参保凭证等材料。
- 办理渠道:
- 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各地医保局官网提交申请。
- 线下:前往转出地医保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转移接续函后,到转入地医保局完成接续。
- 办理时限: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经办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手续,并告知结果。
三、注意事项
- 待遇衔接:医保关系转移后,参保人在新参保地的医保待遇将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 个人账户资金: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关系转移划转至新参保地。
- 避免重复参保:参保人不得同时在两地重复参保,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四、政策依据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旨在保障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的医保权益,适应人口流动需求。
总结
医保异地转移接续是保障流动人员医保权益的重要措施,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办理,确保医保权益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局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获取更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