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5日起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医保跨省使用的时间节点和范围如下:
一、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政策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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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启动时间
2024年2月15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和支付医疗费用,该政策全国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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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全国已有 17个省(河北、河南、安徽、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甘肃、新疆)的146个统筹区 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其中河北、河南、安徽等7省实现全省域覆盖。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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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运行范围
2019年6月启动全国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国85%以上三级、50%以上二级、1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已接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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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覆盖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4日,除云南、东北等地外,全国17个省的146个统筹区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天津、河北、上海等人口流动大省。
三、未来优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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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覆盖范围
国家医保局计划2025年底前推动90%以上统筹区接入跨省共济系统,并新增“变更使用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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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使用场景
目前仅支持医疗相关用途,未来可能扩展至门诊慢特病等病种。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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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需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一般1-2个工作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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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目前仅限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暂不支持跨省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官网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