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身份有所不同,在职职工基层医疗机构可报80%、退休人员达85%,年度限额分别为6000元和7000元,慢特病报销比例最高达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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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 在职职工: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70%,三级60%;
- 退休人员:基层85%,二级75%,三级65%,报销比例比在职高5个百分点;
- 起付标准:基层无起付线,二级500元,三级800元;
- 年度限额:在职6000元,退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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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社区/一级机构报销92%,二级88%,三级86%,超限额部分按50%-70%报销;
- 精神病等特殊病种,二档缴费居民在二级医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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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扩展
- 门诊CT、肠胃镜等原住院项目现已纳入报销,药品目录增至3088种;
- 自费项目、健康体检等不纳入统筹报销。
提示: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可享更高报销比例,注意年度限额及转诊规则,慢特病患者需关注病种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