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括
根据北京市职工医保政策,25年缴费年限 不包括 视同缴费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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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男性需满25年,女性需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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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需满足最低年限(如15年)。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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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包括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的连续工龄(如退休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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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际缴费年限的合并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可计入累计缴费年限,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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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男性)或20年(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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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需补缴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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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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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可能不同,例如上海市要求累计缴费15年,而北京市明确男性30年、女性25年。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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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参保人员 :失业人员参保时无需缴费,其医保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四、退休待遇享受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足要求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
北京市职工医保25年缴费年限仅针对 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需额外累计计算才能满足退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