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佛山市社保政策,医保卡内的资金使用和提取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医保卡内资金性质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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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资金
医保卡内的医保账户资金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均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如门诊、住院等), 不得直接提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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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功能
医保卡还具备社保缴费、医疗费用报销、定点消费等社保功能,但现金提取不在其使用范围内。
二、特殊情况下的提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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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关系终止
若参保人因退休、离职等原因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可申请提取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需提供单位停保证明或个人申请材料,办理流程通常在停保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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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继承
持卡人死亡后,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提供死亡证明申请提取。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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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若需将社保关系转移至外地,需先办理原参保地的停保手续,转移手续需在停保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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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确认 :具体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建议咨询佛山市社保局或定点医疗机构,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办理。
医保卡内的医保账户资金 默认不可提现 ,但参保关系终止或特定情况下可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