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双鸭山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均以全省统一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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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740元,对应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3,935元(即55,740元/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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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本地调整
2024年双鸭山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787元,上限仍为13,935元。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双鸭山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即2,787元),则按此下限执行;若高于300%(即4,761元),则按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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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0元的解释
14,600元超出了双鸭山市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3,935元,因此实际执行时不会采用该数值。单位若申报14,600元作为缴费基数,将按13,935元执行。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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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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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8%-12%,单位缴费比例约为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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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了解具体缴费金额,可参考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