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政策规定,医保减员当月的医疗费用 不能报销 ,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待遇中断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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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员当月停保
当单位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后,医保缴费即停止,医保待遇从 次月 (即减员后的下一个月)开始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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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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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减员当月仍由原单位缴费,则当月医保待遇可能 不中断 ,但需确认单位是否履行了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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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减员后未及时接续新单位医保,则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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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费用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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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期间 (含减员当月)发生的医疗费用 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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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期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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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3个月内接续新单位医保并补缴中断费用,自补缴当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但补缴期间及缴费当月的医疗费用仍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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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个月未接续或未补缴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但补缴前的医疗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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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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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状态 :减员后医保卡可能被暂停使用,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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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对停保当月医疗费用报销有特殊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建议办理减员后及时联系新单位办理医保接续,避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若对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当地社保热线(如北京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