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医院需提交的核心资料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内部管理制度文本、医保信息系统材料、医保基金预测报告等,且需满足正式运营3个月以上、配备专职医保管理人员等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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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质文件: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等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涉及生育保险服务,还需补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等专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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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材料:包括与医保政策对应的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文本,确保医院管理符合医保协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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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设备清单:提交医技人员资格证、执业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临床科室、大型设备、诊疗项目等清单,证明医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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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证明:需具备与医保系统对接的技术能力,包括基础数据库(药品、诊疗项目等)和国家统一医保编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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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运营材料:提供医保基金预测性分析报告、银行账户信息,以及近期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如门诊量、住院费用等数据)。
提示:不同地区可能要求补充其他材料(如租赁合同、真实性声明函等),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时需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避免因信息不全延误评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