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黑龙江鸡西市的社保基数和个税计算规则,8700元为扣除社保、公积金后的净收入时,个税计算如下:
一、个税计算(8700元为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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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净收入8700元减去起征点3500元: $$8700 - 3500 = 520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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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税率表,5200元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555元: $$应纳税额 = 5200 \times 20% - 555 = 1040 - 555 = 485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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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485元 。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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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与起征点
若8700元为未扣除社保、公积金的原始收入,需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原始收入 - 社保公积金),再按上述方法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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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表依据
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但8700元对应的税率仍为20%,可能与当时(或当地)的税率标准有关。
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社保缴纳比例、专项附加扣除等)进行综合计算,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