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鸡西市社保基数及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则,月收入6800元的情况下,扣除社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税额如下:
一、扣除项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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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2025年黑龙江社保基数为6800元,起征点仍为5000元(非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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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扣除项 :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假设个人缴纳部分为250元(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缴费比例计算)。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月收入 - 起征点 - 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应纳税所得额 = 6800元 - 5000元 - 250元 = 1750元
三、适用税率与税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1750元属于 10%税率区间 ,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10% - 105
应纳税额 = 1750元 × 10% - 105元 = 7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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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缴纳社保比例高于假设值(如250元),需按实际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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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暂不考虑。
月收入6800元(社保基数)在黑龙江鸡西市扣除社保后,需缴纳 70元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