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全省平均工资60%
企业医保最低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时的最低金额标准,其确定方式如下:
一、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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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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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以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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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以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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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基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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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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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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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在60%-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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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 缴费基数 = 当地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 × 60%(下限)或300%(上限)。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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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通常为缴费基数的8%-12%(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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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
三、地区差异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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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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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低缴费基数为590.83元(按8%费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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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27,501元(30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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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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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低缴费基数为6,056元(灵活就业人员及部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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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费率8.4%,其他单位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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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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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2025年6月最低缴费基数为6,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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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单位费率差异较大(如社会团体8.9%,灵活就业人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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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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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无法确认 :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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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 :可以上限值(如60%)或下限值(如5%)缴费。
五、政策调整
各地社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标准。例如,2025年部分城市最低缴费基数已明确,但其他地区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